停车

引用上诉

在线提交上诉

二十(21)个日历日后将不接受上诉

任何学生,教师,工作人员或参观校园谁希望上诉的引用必须通过在线填写停车上诉表格CSU GO在线停车系统在引文发布后的二十一(21)个日历日内。在引用发布时拍摄的照片是可见的,最多可以添加三(3)个支持文件(.jpg, .pdf)。学生和工作人员可以使用他们的CSU ID和密码登录。娱乐中心成员可以使用他们的娱乐ID和密码登录。CSU来宾可以使用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创建帐户。车牌和引文号码是必要的检索引文信息的车辆之前没有注册在CSU停车服务。请注意引用的折扣仅在发行之日起72小时内有效。上诉和付款可以同时处理。请注意,如果在72小时内没有支付引用费,即使引用被上诉,引用费也会恢复到原来的金额。上诉不会延长折扣时间或停止适用的滞纳金/升级费用。

上诉也可以通过发送已完成的停车申诉表格通过邮件,通过电子邮件附加到parking@csuohio.edu,或亲自到停车和运输服务办公室在二十一(21)个日历天内的传票签发。如果在21个日历天内没有支付传票,将加收滞纳金。申诉表格可在停车及运输服务办公室索取,或在以下网址下载停车申诉表格21天后将不接受上诉。申诉应包括顾客的姓名及CSU身份证号码(如适用)、停车传票号码及顾客认为传票不合理的理由。上诉将根据在停车办公室收到的日期提出。引导引用,滥用维京卡引用,和非法许可证引用是不可上诉的。

停车及运输服务总监或指定人员审查所有第一轮上诉。第一轮裁决是基于作为上诉的一部分提交的书面陈述和文件。第一轮上诉决定将于收到上诉后15天内作出。

在第一轮上诉中被驳回的上诉,可在第一次上诉作出决定后的14个日历日内,向停车覆核委员会提交第二次覆核。如个别人士要求进行第二轮上诉覆核,泊车事宜覆核委员会将担任上诉机构。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请求应包括第一次上诉时没有的任何新资料或文件。如有需要,上诉人可亲自出席审裁局的上诉覆核。一旦第二次上诉日期确定,审裁委员会将在预定的会议上根据现有资料作出决定。审裁委员会委员将审理第二次上诉,并在你缺席的情况下作出裁决。任何重新安排个人出席的请求必须在预定的PRB会议前至少24小时提出。请注意,在处理第二次上诉前,申请人须缴付传票。

如果个人在以下情况下要求进一步审查,校园支持服务助理副校长将担任审查委员会的上诉人:涉嫌未能遵守既定政策和程序和/或涉嫌未能达到公平的一般标准。进一步审查的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停车和运输服务办公室在十(10)个日历天内以电子方式发送原始决定信。

泊车检讨委员会成员:

  • 一名本科生和一名候补生
  • 一名法律或研究生&一名候补
  • 教员一名,候补教员一名
  • 一名工作人员和一名候补人员
  • 泊车及运输署署长或指定人士(当然成员)